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取得区域指标不能再申请个人增量指标 2021年3月10日 下午1:59 • 微天津《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董**”留言:新车上天津区域牌照后同一人名下还可以继续申请天津全域牌照吗?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回复:按照《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可以申请增量指标,个体工商户申请增量指标按照个人申请增量指标规定执行:(四)名下未持有有效的小客车指标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标申领资格。因此,如果个人已经取得区域指标,不能再申请个人增量指标。(津云新闻记者 刘影)作者:天津市交通运输委本文为转载,不代表微天津立场,仅供读者参考。来源:小客车 赞 (1) 打赏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0 生成海报 相关推荐 微天津 天津公布2月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资格审核结果 2021年2月24日 微天津 天津滨海新区“双创”交出漂亮“成绩单” 2020年11月18日 微天津 天津又有俩小区加装电梯 20年免交电梯运行费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