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

  • 这些交通事故提醒您:“五一”出行知险避险

    为确保“五一”假期道路交通安全,公安部交通管理局26日公布一批近期及往年“五一”假期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提示广大驾驶人和假日出行群众知险避险,平安出行,欢度假期。 1、2020年5月1日12时0分许,藏EZ1199号小型越野客车行驶至青海玉树藏族自治州境内215国道1399公里加700米时,会车时因超速行驶、违法占道与对向青HN2676号吉利牌小型轿车发生碰撞…

    2021年4月27日
  • 天津何时实施“学法减分”?时间点公布

    近来,国内一些地方实施“学法减分”,即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天津何时开始实施“学法减分”?公安部最新回复称,天津计划于2021年6月底前推广。 近日,来自天津的网民“深秋”在中国政府网留言提问: 我现在向您反映一下有关持有大中型客货运机动车驾驶证因违法扣分,想通过交管12123进行学习,经学习考试消减驾驶证计分政策。由于全国各地不一…

    2021年4月2日
  • 天津市区部分交通信号灯优化调整!这些路口不用等红灯了

    为提高通行效率 减少车辆怠速尾气排放污染 对市内六区部分交通信号灯进行优化调整 27处路口 全时段“黄闪”通行 6个路口 分时段”黄闪”通行 以下地点调整为全时段“黄闪”通行。 和平区 成都道与芷江路交口 香港路与重庆道交口 气象台路与河沿道交口 庆善大街与华安大街交口 庆善大街与慎益大街交口 河西区 马场道与浦口道交口 尖山路与资水道交口 马场道与贵州路交…

    2021年2月10日
  • 天津将新增这么多免费停车泊位!停放时要注意这一点……

    今天,市公安局向社会公布了20项优化营商环境的服务措施,其中就有,为满足市民停车需求,增设免费限时长停车泊位和限时段停车路段的措施。 为什么限时长停车泊位还分3分钟和30分钟两种呢?据介绍,这是根据市民的停车需求不同特点设立的。 春节前,全市将优先在中心城区的小白楼商圈、时代奥城商圈、海河旅游观光带等30处商圈设置限时长停车泊位。6月底前,50处学校、100…

    2021年2月2日
  • 没有安全头盔咋办?关键时刻,搪瓷盆临时“上岗”顶班

    骑行电动自行车没有安全头盔,咋办?关键时刻,搪瓷盆临时“上岗”顶班,这位“有才”的大爷头顶搪瓷盆上路被交警拦下,经过教育,大爷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违法了,并表示会尽快购买安全头盔。 1月3日上午,交警河西支队解放南路大队在解放南路与围堤道交口开展推进《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施行宣传教育活动的时候,一位大爷骑行电动自行车沿解放南路由北向南行驶时,因未佩戴…

    2021年1月4日
  • 注意!今日起,前后排都要系安全带!天津要罚了!

    2021年1月1日起 《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 将正式实施 这部新规 涉及市民驾乘机动车、骑行非机动车 以及步行出行等各个方面 后排不系安全带?开车玩手机? 过马路玩手机?平衡车上路? 这些都要罚了! 驾驶机动车 驾驶机动车时,应当规范使用安全带,并督促乘车人规范使用安全带,不得允许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乘坐副驾驶座位,不得有浏览电子设备,手持接听、拨…

    2021年1月1日
  • 天津发文:过马路看手机,罚!

    近年来 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 一些“低头族”无视交通安全 通过路口或横穿马路时 只顾看手机而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情况 屡见不鲜 即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 《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 明确规定: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时, 不得浏览电子设备” 违者将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 案件 低头看手机引发事故被判刑 2017年5月27日20时许,胡某某步行至中山…

    2020年12月31日
  • 新规|骑车打电话看手机也违法!1月起最高罚50元

    记者了解到将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的《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中明确规定,非机动车在道路上通行,驾驶人不得实施浏览电子设备,手持接听、拨打电话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公安交管部门提醒,违反此规定的,最高可处50元罚款。 骑车看手机现象屡见不鲜 12月22日15时20分,张先生驾车沿广州道由西向东行至与桂林路交口时,恰巧一辆电动自行车沿桂林路右拐广州道…

    2020年12月31日
  • 《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你了解多少?

    《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定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对于新交规,您了解多少? 新交规:驾驶人不得有浏览电子设备,手持接听、拨打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在道路上临时停车,车身右侧紧靠道路边缘线不得超过30厘米;电动自行车应当经公安机关登记、安装号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号牌应当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不得使用其他非机动车的号牌,不得伪造、变…

    2020年12月31日
  • 新规定|明年1月1日起无牌电动自行车不得上路行驶

    记者了解到即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应经公安机关登记、安装号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公安交管部门表示,无牌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属交通违法行为,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非机动车号牌将面临最高1000元罚款的处罚。交管部门提示广大市民,如果电动自行车还未上牌照,同时符合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在天津市电动自行车上目录系统…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