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骑车打电话看手机也违法!1月起最高罚50元

记者了解到将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的《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中明确规定,非机动车在道路上通行,驾驶人不得实施浏览电子设备,手持接听、拨打电话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公安交管部门提醒,违反此规定的,最高可处50元罚款。

新规|骑车打电话看手机也违法!1月起最高罚50元

骑车看手机现象屡见不鲜

12月22日15时20分,张先生驾车沿广州道由西向东行至与桂林路交口时,恰巧一辆电动自行车沿桂林路右拐广州道。原本两车各行其道,谁知电动自行车却好像失控一样,冲着张先生的车就撞了过来。所幸张先生及时刹车,才未与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电动车骑车人也吓了一跳。此时,张先生才发现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手中还举着手机,正放着小视频。正是因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边骑车边用手滑动手机,才导致车子失控,险些发生事故。

公安交管部门提示,使用手机会导致驾驶人注意力转移,反应延迟,单手握把也会使控制能力和紧急处理能力下降。看清楚手机信息最少需要3秒钟的时间,假如自行车或电动自行车以每小时10至20公里的速度骑行,那么1秒钟就可以骑行3至6米,而3秒“盲驾”状态下大约驶出9米至18米的距离,一旦前方出现突发情况,根本无法避免事故的发生。因此广大市民在驾驶非机动车时,即使是接打电话,也要将车停到路边不影响通行的地方,千万不要边骑车边接打手机或浏览电子产品。

1月起此类违规行为最高可罚50元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中明确规定:第四十三条:非机动车在道路上通行,驾驶人不得实施浏览电子设备,手持接听、拨打电话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第五十六条:驾驶人驾驶非机动车上道路通行,实施浏览电子设备,手持接听、拨打电话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

公安交管部门提示广大驾驶人,虽然非机动车比机动车速度慢,但由于分心反应不及时或单手握把控制力弱,遇到突发情况也容易发生事故。而且与机动车相比,非机动车缺少了车身对驾乘人的保护,更容易引起较为严重的伤害,提示广大非机动车驾驶人,行驶途中放下手机,集中注意力,时刻关注前方路况,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出行平安。再次提醒大家,为了自身和他人安全,骑车时不要使用手机,骑行电动自行车时别忘戴好头盔。(照片由融媒体中心记者拍摄)

(记者 戴枭翔 张鹏)

来源:津滨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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