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请休年假,企业可以不批准吗?

案例简介

刘某2022年3月入职A公司,11月份刘某向公司请休年假,但公司年底业务繁忙,恰好有几个项目处于紧要关头,因此公司告知刘某“因公司年底业务繁忙,几个项目正处于紧要关头,若此时请假,无法确保公司业务正常运转,希望刘某年后休假”。刘某并未理会公司的通知,擅自休假,之后公司以刘某旷工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刘某认为公司违法解除其劳动合同,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故成讼。
争议焦点

员工请休年假,企业是否可以不批准?

案例分析

按照法律规定,劳动者有享受年休假的权利,但需要注意,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可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考虑本人意愿的情况下,对劳动者的年休假统筹安排。

本案中,公司提供了年底业务繁忙的相关证据,对于刘某的休假申请可以不批准,仲裁委员会最终裁定公司解除合法,无需向劳动者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

提示用人单位:为了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年休假制度被设立。一般而言,劳动者请休年假,只要工作时间上符合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批准。特殊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决定是否批准员工年休假。劳动者未享受当年度年休假,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未休年假工资报酬(劳动者本人提出不休的除外)。

提示劳动者:劳动者应当按照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请休年假,需要认识到请休年假与批准年假相互独立,用人单位对于是否批准有最终决定权,劳动者切莫擅自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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