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安全

  • 天津检察机关通报保障“舌尖上的安全”行动战果 仿冒美容药品成本仅十元竟卖千元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在全国联合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动员令后,我市检察机关迅速行动,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从严打击食品药品犯罪,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据介绍,专项行动期间,针对食品药品犯罪…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