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税

  • 天津未来五年内继续减征车船税

    为充分保障车船税纳税人合法权益,减轻纳税人在我市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期间的车船税负担,日前,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期间减征车船税的通知》,规定在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期间,对我市乘用车辆车船税仍按年减征2个月应纳税额计算全年应纳税款。 根据《通知》要求,本次减征的车辆范围为我市乘用车,减征的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