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供热期室内应不低于18度

按照相关规定,在天津供热期内居民用热户安装供热设施的卧室、起居室(厅)温度,应当不低于18摄氏度。日前,《天津市供热室内温度测量管理办法》对供热室内温度测量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天津供热期室内应不低于18度 天津暖气热乎了 供热单位测量供热室内温度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在每天8:00-21:00进行测温,此时间段外如用热户有特殊要求,可与供热单位协商确定。(二)使用经检定合格的精密玻璃水银温度计或数字温度计,示值允许误差(准确度)为±0.3℃,并且在测温时应出示检定证书。(三)选取被测房间中心位置(对角线交点)距地1.2±0.1米的高度为测温点。(四)测温时应关闭室内所有门窗,待房间温度稳定后开始测温,测温仪表示值稳定时结束测温。(五)测温不得采用手持方法,所有人员应距离测温点1米以上。(六)对同一用热户测温,每天不超过两次。(天津广播)

天津供热期室内应不低于18度

天津供热期室内应不低于18度

天津供热期室内应不低于18度

天津供热期室内应不低于18度

天津供热期室内应不低于18度

天津供热期室内应不低于18度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来源:天津交通广播

本文为转载,不代表微天津立场,仅供读者参考。

(1)
Michelle的头像Michelle编辑组
上一篇 2020年10月29日
下一篇 2020年10月29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