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193名流浪乞讨人员落户天津,这些因残、因病无法表述身份信息,经多方寻亲未找到家而滞留在救助站内的特殊困难群体终于有了身份、不再漂泊,纳入到天津市保障体系进行安置。
为什么这些人员可以落户?
落户的标准和程序是什么?
落户以后,他们将享受到何种保障?
带着种种疑问
记者采访了天津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
市民政局事业处从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领取了193名流浪乞讨人员的落户通知书
新报:流浪乞讨人员是最边缘、最困难、最脆弱的特殊群体。日前,193名流浪乞讨人员落户天津,纳入到天津市保障体系进行安置。为什么要为这193名人员办理落户?他们符合什么样的标准呢?
市民政局:一些寻亲无果、长期滞留的流浪乞讨人员由于没有身份,成为游离在以户籍为基础的社会保障体系之外的“黑户”。近年来,落户问题越来越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视,国务院办公厅、天津市政府相继出台了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政策文件,明确要求要切实维护每个公民依法登记户口的合法权益,“将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与健全完善流浪乞讨救助等相关领域政策统筹考虑、协同推进”。天津市委市政府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成立了联席会议机制,对流乞人员街面救助、疫情防护、医疗救治、站内生活都给予了高度关注和全方位的保障。
今年,市民政局会同10个委办局联合开展了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市民政局积极对接市公安局、财政局,多次研究这部分困难群众落户和安置问题,配套出台了流浪乞讨人员落户的制度政策,细化了落户条件、严格了落户程序、建立了长效机制,为符合规定的人员依法在津落户提供了制度保证,并纳入了天津市平安建设考核体系。
流浪乞讨人员落户的群体是在救助管理机构内因残、因病无法表述身份信息,经多方寻亲没有找到家而滞留的流浪乞讨受助人员。在为他们落户之前,我们要进行多元化的寻亲。落户后寻亲成功的,民政部门会护送其返回家乡,同时注销天津户籍。
此次建立在津落户常态化机制进一步保障了流浪乞讨这一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打通了大型城市落户瓶颈,实现社会救助兜底有效衔接,充分诠释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新报:民政部门如何帮这些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寻亲的呢?
市民政局:天津推出了“五加一”寻亲模式。“五”即媒体寻亲:通过民政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和全国救助寻亲网寻亲、今日头条和微信公众号媒体推送寻亲、传统报刊寻亲、报请公安DNA比对寻亲和公安人像比对寻亲五条渠道。“一”即传统问询:救助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凭着业务知识、工作经验和高度的责任心,通过对流浪乞讨受助人员声音、相貌、衣着、生活习惯进行辨识,采取启发式问询方式进行寻亲。天津市救助管理站老同志闫世威就是一名问询员,在职业生涯中为4300余名受助人员寻亲找到家,凝练的“望闻问切”寻亲法在天津救助管理系统广泛应用,该同志被评为全国民政系统劳动模范。多种寻亲方式相互交融,通过加大寻亲的频次、密度,引进高科技的手段,形成了多元化的寻亲模式。近三年,未成年人找家率达到100%,成年人找家率在98%以上,有效减少了机构内受助人员存量。
此外,落户后寻亲工作还将继续。长期滞留受助人员落户前,公安部门会进行严格的程序审查;落户后,我们的寻亲工作并没有停止,而是接续延伸。他们转入相应保障机构后,照护人员会将新发现的身份信息线索,反馈至救助管理站接续寻亲,以充分满足他们回家的愿望。落户后寻亲成功的,民政部门会护送其返回家乡,同时注销天津户籍。
新报:流浪乞讨人员在津落户后将纳入何种保障体系?能具体介绍一下吗?
市民政局:落户后,他们拥有了公民身份,纳入相应的保障体系。18周岁以下的将纳入孤儿保障体系,享受我市孤儿基本生活费保障、医疗保险、“明天计划”医疗康复项目、孤儿助学、成年安置等相关政策;18岁以上的,将纳入特困人员的保障体系,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医疗保险、大病救助和相关补贴等;残疾人的,还可以办理残疾证,享受残疾人的相关保障政策。此次落户人员,我们会分批次逐步转入公办社会福利机构、定点医院等安置场所予以集中供养、医疗救治,实施老人、孩子、残疾人分类照料,使他们得到更为专业的照护。
新报:除了这193名享受落户政策的流浪乞讨人员之外,本市对其他流浪乞讨人员还有哪些帮扶救助?
市民政局:一个城市的温度体现在兜底保障体系的完善。天津历年平均救助流浪乞讨人员7000人次以上,在这些受助人员中,有临时遇困人员,还有走失或被遗弃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其中,有600人左右是因智力残疾、精神障碍、阿尔兹海默症等无法表述身份信息的,需要寻亲找家。我们的寻亲找家率平均在98%以上,剩余的少量滞留人员,我们给予了他们基本的生活照料,并按照相关政策进行帮扶救助。(新报记者 王晶 穆德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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