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天津缴纳交通违章罚款的方法

交管部门通过与相关部门合作,目前,“天津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手机APP,“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天津公安”手机APP,“掌上路路通·天津”手机APP,“银联商务便民服务平台”、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工商手机银行客户端、“云闪付”手机APP等互联网平台及“全民付”终端机,可供驾驶人自助办理交通违法裁决、缴纳罚款。

一、裁决、缴费一站办结

(一)天津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手机APP

1.功能:查询本人本车或已绑定机动车交通违法记录(可显示违法照片);自助裁决本人本车及不超过3辆已绑定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缴纳已裁决交通违法罚款。此外,经交管部门窗口面签用户,还可办理审验、期满换证等近百项交管手续。

2.特点:可绑定3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绑定后,可自助裁决绑定日期后车辆发生的有记分且单笔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的交通违法。

3.注意事项:想绑定的3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车主必须为该平台已注册用户。且同一机动车最多可同时被3个用户绑定。解绑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累计不得超过5个,否则再也无法绑定车辆。

4.操作流程:登录网站(或手机APP)—违法处理业务(机动车违法)—添加车辆(绑定更多车辆)—查询—处理并裁决。

(二)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

1.功能:查询机动车交通违法记录;自助裁决本人本车及非本人机动车不记分交通违法;缴纳已裁决交通违法罚款。此外,平台还能在线办理机动车变更备案、期满换证、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网上申领等近百项交管业务。

2.特点:可查询本市机动车在本市发生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记录,并可裁决非本人名下机动车(无需预先绑定)不记分交通违法。

3.操作流程:登陆网站—缴费汇款—机动车违法缴罚—本人本车自助裁决(或不记分违法自助裁决)。

(三)“天津公安”手机APP

1.功能:查询本人本车交通违法记录;自助裁决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缴纳已裁决交通违法罚款。

2.操作流程:下载“天津公安”手机APP—违法缴罚—机动车违法自助裁决。

(四)“掌上路路通·天津”手机APP

1.功能:查询本人本车或绑定(含本人本车在内3辆)机动车交通违法记录;自助裁决本人本车及非本人机动车不记分交通违法;缴纳已裁决交通违法罚款。

2.特点:新增“不记分违法自助裁决”功能,可自助裁决非本人名下机动车(无需预先绑定)不记分交通违法。

3.操作流程:下载“掌上路路通·天津”手机APP—裁决缴费—机动车违法自助裁决—本人本车自助裁决(或不记分违法自助裁决)。

(五)全民付终端

1.功能:自助裁决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需持本人津通卡);缴纳已裁决交通违法记录罚款。

2.特点:布设广泛,本市交管部门各违法处理窗口、部分银行网点均有设置。

3.操作流程:登录主界面,选择“裁决”—插入津通卡—查看、裁决交通违法。

(六)银联商务便民服务平台

功能:查询本人本车交通违法记录;自助裁决本人本车及非本人机动车不记分交通违法;缴纳已裁决交通违法罚款。

特点:可自助裁决非本人名下机动车(无需预先绑定)不记分交通违法。

操作流程:登陆网站—交通罚款缴纳—机动车违法自助裁决—本人本车自助裁决(或不记分违法自助裁决)。

(七)工商银行网上银行

工商手机银行客户端

功能:自助裁决本人本车交通违法记录;缴纳已裁决交通违法罚款。

操作流程:登陆网站(手机)银行—本地特色(惠生活—本地服务)—津通卡裁决(交通违法裁决缴罚)。

二、只可缴纳交通违法罚款

“云闪付”手机APP

功能:缴纳已裁决交通违法记录罚款。

特点:操作简便,只需输入身份证号、驾驶证档案编号或者处罚决定书编号任意一种,即能查询名下已裁决或被执勤交警现场处罚的交通违法行为,并进行罚款缴纳。

操作流程:下载“云闪付”手机APP—生活—交通违章—城市、缴费机构(选择‘通过驾驶证档案编号查询缴纳’、‘通过驾驶员身份证号查询缴纳’、‘通过违法判决书编号查询缴纳’)—查询—缴费。

如交通违法行为已经由交管部门裁决,驾驶人可通过上述任一平台自助缴纳罚款。

使用上述互联网平台裁决机动车违法时,需绑定驾驶证、车辆并进行实名认证。此外需注意的是,使用“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 、“天津公安”手机App、 “掌上路路通·天津”手机App、“银联商务便民服务平台”、“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工商手机银行客户端”、“全民付终端”,自助裁决违法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为非现场违法行为,即被本市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电子警察等)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

2、必须是驾驶人自己完成裁决和缴款业务;

3、必须持本市核发的驾驶证,必须是在本市注册登记的小型车辆,处理违法驾驶人必须是机动车所有人;

4、驾驶人所持驾驶证不能存在准驾车型不符,驾驶证超出12分,丢失、被暂扣、扣留、注销、超过有效期、漏审等异常状态;

5、需对所受处罚的交通违法行为无争议;

6、是依法应处200元(含)以下罚款的交通违法行为,不含单项违法行为一次应记12分和裁决后累计达到或超出12分的情形;

7、须接受处罚与缴纳罚款一并进行确认,否则系统将不接受处理结果;

8、驾驶人应确认注册手机号码与银行卡预留手机号码均为驾驶人本人;

9、在上述条款基础上,处理不记分非现场违法行为,驾驶人可以不是机动车所有人。使用“天津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手机App自助裁决交通违法时,需满足上述4、5、6、7、8项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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