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最新防疫通知:这些药物暂停网络销售!

日前,市市场监管委、市药监局持续强化实名制购药登记制度:

一是扩大人员管控范围,明确要求对健康码为红色或黄色、14天内到过或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入境人员及上述人员的密接者不得销售退热止咳类药品,并立即按规定途径报告;

二是春运前后(1月24日-3月7日)暂停农村地区零售药店销售退热止咳类药品;

三是暂停全市零售药店通过网络向本市人员销售退热止咳类药品,向外埠人员销售的,要符合消费者所在地疫情防控和药品监管有关要求。同时,要求零售药店加强电子处方审核,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自疫情发生以来,市市场监管委、市药监局制定零售药店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药品(以下简称退热止咳类药品)实名制购买登记制度,对筑牢我市疫情防控屏障发挥了显著作用。

根据疫情发展,1月11日市药监局在“日报”基础上强化“即报”制度,持续加大对农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薄弱环节零售药店的监测预警力度,要求零售药店一经发现购药人员来自疫情高风险地区并伴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按规定途径报告,切实发挥零售药店“前哨”监测敏感性优势,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高效助力我市疫情防控工作。

鉴于农村地区防控能力薄弱,疫情防控难度大,特别是春节将至,人员流动加大的严峻形势,1月24日市药监局按照市委领导批示精神,精准施策持续发力。

实名制购药登记制度实施以来,市药监局持续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对疫情防控和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零售药店,依法从严从快处罚,已约谈零售药店27家,关停11家。当前,市药监局采用明察暗访相结合方式,对全市零售药店疫情监测执行情况开展督导检查,确保相关举措落地落实,织密我市疫情防控监测网络。

来源:天津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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