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拟明确冒名顶替入学法律责任 2021年1月20日 下午4:48 • 综合20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教育法修正草案拟进一步明确冒名顶替入学相关行为的法律责任。通过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等欺骗手段,冒用他人姓名和入学资格顶替入学的,或将被撤销入学资格并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一至三年;已取得学位学历证书的将被撤销;已经成为公职人员的,将依法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来源:人民日报本文为转载,不代表微天津立场,仅供读者参考。来源:冒充冒名顶替欺诈 赞 (7) 打赏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0 生成海报 相关推荐 综合 黑龙江零下49.7℃创50年来最冷一天 2021年2月2日 综合 中考报名在即,2021天津中考考生报名条件须知 2020年12月2日 综合 2021年全国高考时间定了!将于6月7日、8日举行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