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21年1月1日起,无牌电动自行车不得上路

即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应经公安机关登记、安装号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公安交管部门表示,无牌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属交通违法行为,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非机动车号牌将面临最高1000元罚款的处罚。提示广大市民,如果电动自行车还未上牌照,同时符合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在天津市电动自行车上目录系统内的请尽快到公安机关指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并按规定安装号牌,方可上道路行驶。

近年来,我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呈上升趋势,自2018年4月13日由天津市政府同意,天津市公安局对外发布通告开展了电动自行车免费登记上牌工作后,但至今仍有一些电动自行车没有按规定登记上牌即上路行驶,个别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违规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多发,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存在严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甚至极个别无牌车辆发生事故后逃逸,给侦破工作带来困难。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天津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进一步从法律层面对以上问题进行了规范。其中,第三十四条规定,电动自行车应当经公安机关登记、安装号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电动自行车号牌应当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不得使用其他非机动车的号牌,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非机动车号牌。第五十七条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通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处罚:(一)未按照规定安装号牌;(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三)使用其他非机动车的号牌;(四)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非机动车号牌。驾驶人违反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违反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号牌,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公安交管部门提示广大市民,《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未依法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属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将对驾驶无牌电动自行车人员依法予以处罚。电动自行车仍未登记上牌的市民,请尽快到公安机关指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并按规定安装号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登记上牌收费吗?发票丢了怎么办?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

1、问: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是否收取费用?

答:本市公安机关免费为群众登记上牌。

2、问: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能否委托他人办理?需要什么手续?

答: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可以委托他人办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委托代办人必须年满16周岁,需携带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问:登记上牌需要携带哪些身份证明?

答:身份证明是指身份证、军官证、台胞证、港澳台通行证、外国公民护照等有效证件。

4、问:天津市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电动自行车,如何办理登记上牌手续?

答:携带营业执照原件、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车辆及3C合格证,准备营业执照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单位购车情况说明、单位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前往公安机关的登记上牌点位办理登记上牌手续。

5、问:电动自行牌照、行驶证(IC卡)丢失或毁损怎么办?

答:已申领牌照的电动自行车,如果电动自行车牌照、行驶证(IC卡)丢失,车辆所有人应到案发地所属派出所报案后,及时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受案回执到原发证地公安机关补办电动自行车牌照及行驶证(IC卡);电动自行车牌照、行驶证(IC卡)毁损的应持原牌照及行驶证(IC卡)到原登记机关重新办理,并交回毁损牌照和行驶证(IC卡)。

6、问:在外地已安装牌照的电动自行车,如果想换天津市的电动自行车牌照,需要哪些手续?

答:悬挂外地牌照的电动自行车要换成天津市的牌照,应首先在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官网“电动车上目录系统”查询车辆是否在天津市电动自行车上目录系统内,如果在上目录系统内,应先行在登记地注销牌照信息,再携带身份证、购车发票、车辆及3C合格证到所属公安机关申领天津市电动自行车牌照,如果不在上目录系统内,天津市公安机关不给予登记上牌照。

7、问:电动自行车购车发票丢失,是否给予登记上牌?

答:电动自行车购车发票丢失,申请人首先需到原购车商店补办发票、收据或由商店出具相关证明,如果无法补办上述材料,需提供本人书面说明,保证其车辆来源合法,签字后可以登记上牌。

8、问:车架号、电机号模糊不清如何办理?

答:根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文件要求:“车架号(整车编码)刻制不得影响电动自行车强度且易于观察和读取的部位、电机号应当永久性刻制在电动机外壳上。”此规定是电动车新国标的强制性规定,符合3C的电动自行车不存在模糊不清的情况,若电动自行车存在车架号、电机号模糊不清的问题,公安机关不给予登记上牌。

登记上牌去哪里办?

本市各公安分局

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

点位及联系电话

南开分局点位:西南角地铁D口旁警务站,咨询电话:27601693(新)。

和平分局点位:和平区多伦道与河北路交口格林豪泰旁(非机动车管理所),咨询电话:58929835。

河西分局点位:河西区耳环路8号(非机动车管理所),咨询电话:28248110。

河东分局点位:河东区唐家口欣荣馨苑东(新泰路辅路公安河东分局打击犯罪侦查支队五大队原经侦支队院),咨询电话:24328349。

河北分局点位:河北区小树林大街1号,咨询电话:26457475。

红桥分局点位:全和园15号楼(鸿明道5号和苑派出所旁),咨询电话:27320110。

西青分局点位:西青区杨柳青镇药王庙前进路与御河道交口(杨柳青第二小学旧址),咨询电话:13920018110。

津南分局点位:津南区咸水沽镇同泽园11号楼底商,咨询电话:88820879。

东丽分局点位:东丽分局后院(原非机动管理处),咨询电话:24394754。

北辰分局点位:果园南道(果园新村派出所),咨询电话:26392131(管理人员)、26390726(派出所)。

宝坻分局点位:宝坻区宝平街广阳路1号(宝平派出所),咨询电话:82689934。

宁河分局点位:宁河区芦台镇团结道菜市场往北100米(三角地浴池对面体育馆全民健身中心),咨询电话:69591961。

蓟州分局点位:蓟州区渔阳镇光明路44号(乐园公寓2期南侧)(文昌街派出所),咨询电话:59165006;蓟州区出头岭镇出头岭大街68号(出头岭派出所),咨询电话:29757035;尤古庄派出所(尤古庄派出所),咨询电话:29837563;蓟州区下仓镇大杨各庄村1号(下仓派出所),咨询电话:29878610。

武清分局点位:武清区杨村镇建设南路老交通队,咨询电话:22161099。

静海分局点位:静海区敬文路28号,咨询电话68869284。

天津港分局点位:滨海新区天津港银河环路听涛苑警务室(东环路派出所),咨询电话:65829756。

滨海新区公安局点位:塘沽崇安里11号楼(塘沽点位),咨询电话:25300626;大港迎新街42号(大港点位),咨询电话:25987334;汉沽太平街4号(汉沽点位),咨询电话:25695649。

来源: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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