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高技能人才在津创新创业 技能大赛获奖 最高奖50万元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为激励高技能人才在津创新创业,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2019年度竞赛获奖者奖励资助申报开始。

申报条件为2019年度内获得国家级高技能人才荣誉称号或参加相关竞赛活动,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我市高技能人才: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优胜奖获得者及所在单位;国家一类技能竞赛前20名、二类技能竞赛前15名;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15名;天津市一类技能竞赛前10名、二类技能竞赛前6名;“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获得者。

对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优胜奖获得者,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资助;对选手所在单位按同等标准给予奖励资助。

国家一类技能竞赛前5名、二类技能竞赛前3名,给予5万元奖励资助;国家一类技能竞赛6—20名、二类技能竞赛4—15名,给予3万元奖励资助。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3名,给予5万元奖励资助;4—15名,给予3万元奖励资助。

天津市一类技能竞赛前3名、二类技能竞赛第1名,给予2万元奖励资助;天津市一类技能竞赛4—10名、二类技能竞赛2—6名,给予1万元奖励资助。

“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给予30万元奖励资助;“全国技术能手”获得者,给予10万元奖励资助。

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奖项不兼得,只享受最高奖项。(作者:廖晨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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