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给这些竞赛获奖者发奖励!最高50万元

近日,天津政务网发布“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竞赛获奖者奖励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天津给这些竞赛获奖者发奖励!最高50万元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海河工匠”建设的通知》(津政办发〔2019〕24号)和《关于印发〈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实施细则〉等五个文件的通知》(津人才办〔2019〕6号)精神,激励高技能人才在津创新创业,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市人社局拟于近期开展2019年度竞赛获奖者奖励资助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及资助政策

(一)申报条件

2019年度内获得国家级高技能人才荣誉称号或参加相关竞赛活动,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市高技能人才:

1.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优胜奖获得者及所在单位。

2.国家一类技能竞赛前20名、二类技能竞赛前15名。

3.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15名。

4.天津市一类技能竞赛前10名、二类技能竞赛前6名。

5.“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获得者。

(二)资助政策

1.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优胜奖获得者,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资助;对选手所在单位按同等标准给予奖励资助。

2.国家一类技能竞赛前5名、二类技能竞赛前3名,给予5万元奖励资助;国家一类技能竞赛6—20名、二类技能竞赛4—15名,给予3万元奖励资助。

3.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3名,给予5万元奖励资助;4—15名,给予3万元奖励资助。

4.天津市一类技能竞赛前3名、二类技能竞赛第1名,给予2万元奖励资助;天津市一类技能竞赛4—10名、二类技能竞赛2—6名,给予1万元奖励资助。

5.“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给予30万元奖励资助;“全国技术能手”获得者,给予10万元奖励资助。

以上奖项不兼得,只享受最高奖项。

来源:天津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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