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决策,规定,出台

  •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出台 2020年12月1日起实施

    为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明确决策责任,《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 本规定所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以下简称决策事项)包括: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