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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明确禁止老师七类行为!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3月起实施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将于2021年3月1日起实施。 规则指出,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学校、教师可以在学生存在不服从、扰乱秩序、行为失范、具有危险性、侵犯权益等情形时实施教育惩戒。为防止将体罚和变相体罚作为教育惩戒,规则细化了禁止实施的七类不当教育行为: 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 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

    2021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