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盔,交通安全

  •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骑乘电动自行车应佩戴安全头盔

    规范交通参与者行为 ■ 机动车驾乘人员应当规范使用安全带 ■ 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应当佩戴安全头盔 ■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时,不得浏览电子设备 畅通城市生命通道 ■ 车辆驾驶人应当主动避让救护车、消防车等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因避让执行紧急任务车辆而产生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的,经调查核实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予以消除。 新修订的《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

    2020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