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

  • 5月1日起天津实施用人单位劳保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从天津市人社局获悉,为加强人社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用人单位守法诚信,本市日前印发《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办法(试行)》,并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用等级主要依据其遵守人社法律法规、履行法定义务等相关情况进行评价,分为四个等级:A+级(优秀)、A级(良好)、B级(一般)、C级(较差),并实行动态调整,评价周期为一年。 …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