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 教育部:强化作业手机等管理 不得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

    新学期开学,教育部23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新学期中小学教育教学要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强化学生作业管理,严格按照规定控制作业总量,坚决克服机械、无效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不得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要按照“有限带入校园、禁止带入课堂”的要求,细化手机管理措施。(记者胡浩,海报设计张晨光) 来源:新华网

    2021年2月23日
  • 教育部:严肃查处违规争抢生源等行为

    教育部昨天发布的通知明确,要强化高校考试招生监督管理,严肃查处通过设置奖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等行为, 同时明确只能将考生的高考成绩信息提供给考生本人及有关投档高校。 《通知》要求,加强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招考管理,严格考生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要求。加强高校招生录取批次管理,不得随意将普通批次招生专业安排至本科提前批次招生。 《通知》明确,要加强考生密码发放和志愿…

    2021年2月20日
  • 教育部正式批准!天津2所“新高校”来了!

    日前,教育部正式发函批准20所独立学院进行转设,一批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民办高校。 其中,天津体育学院运动与文化艺术学院转设为天津传媒学院,天津大学仁爱学院转设为天津仁爱学院。 教育部批准转设的20所独立学院名单如下: 天津传媒学院 日前,教育部发布关于同意天津体育学院运动与文化艺术学院转设为天津传媒学院的函,同意天津体育学院运动与文化艺术学院转设为天津传媒学…

    2021年2月17日
  • 教育部:严禁任何形式公布、炒作“高考状元”

    安全保密制度,严厉打击考试舞弊行为。完善高考入学机会公平保障机制,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的政策,加强高考报名资格审核,严厉打击“高考移民”。 深化高校考试招生改革,要求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第三批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全力做好新高考落地各项工作,精心制定考试和录取工作方案。大力推进高职院校分类招考,完善“文化…

    2021年2月9日
  • 教育部发布留学预警:谨慎选择赴澳或返澳学习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发布2021年第1号留学预警。消息指出,近期,澳大利亚多地连续发生我留学人员遭遇袭击的恶性事件,对我在澳留学人员的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国际旅行仍存在较大风险。教育部提醒广大留学人员,充分做好安全风险评估,谨慎选择赴澳或返澳学习。 原标题:教育部发布2021年第1号留学预警:谨慎选择赴澳或返澳学…

    2021年2月5日
  • 寒假过后能否正常开学?教育部最新回应

    国内近期出现了零星的短暂的感染,今年寒假过后学校还能否正常开学? 1月31日下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人民群众就地过年和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有关情况。会上,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司长王登峰介绍,关于今年春季学期开学,从教育部目前的要求来讲,还是全面开学、正常开学和安全开学。目前各地各校都已经制定了放假…

    2021年2月1日
  • 教育部印发通知: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

    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中小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确有需求的,须经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通知》强调,学校要将手机管理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制定具体办法,明确统一保管的场…

    2021年2月1日
  • 教育部:中高风险地区停止一切线下培训

    教育部28日发布提醒,要求各地相关部门加强寒假期间对校外培训场所的监督检查。疫情中高风险等级地区,必须停止一切线下校外培训活动。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要认真落实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确保防疫工作不留死角。同时,规范校外培训行为,不得超标超前培训加重学生负担,不得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形成退费困难隐患,加重家庭经济负担。(记者胡浩…

    2021年1月29日
  • 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每年一次 比例应不低于2%

    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   教督〔202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评估监测,保证本科人才培养…

    2021年1月7日
  • 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 明确禁止教师七类行为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日前,教育部在前期广泛调研、公开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教育部令第49号,以下简称《规则》)。《规则》指出,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学校、教师可以在学生存在不服从、扰乱秩序、行为失范、具有危险性、侵犯权益等情形时实施教育惩戒。 教育部表示,《规则》回应了社会关切的教育热点问题,在起草过程中就受到了各方面高度关注。…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