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了,
暂时还没找到工作怎么办?
别急
天津已出台一系列扶持政策
为失业人员提供多项补贴、补助和免费服务
帮你就业、创业,度过一时之难
@失业人员
下面这份政策清单一定收好
失业后
有哪些补贴可以领?
补贴标准如何计算?
如何申请?
这里都说清楚了!
天津市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清单
登记失业人员
登记失业人员是指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并在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进行了失业登记的城乡劳动者。劳动年龄为年满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PART.
一
失业登记政策
政策规定
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创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下列城乡劳动者,可在户籍地或常住地办理失业登记:
1.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
2.被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3.企业破产倒闭终止劳动关系的;
4.从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解聘的;
5.从各类单位辞职的;
6.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业主停业、破产的;
7.终止从事个体工商户的;
8.承包土地被征用的;
9.退出公益性岗位的;
10.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
11.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经办流程
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申请办理失业登记,并对本人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做出承诺。
1.登陆“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在线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信息,填报《失业人员登记表》。
2.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失业人员登记表》,到户籍地或常住地的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
PART.
二
鼓励企业(单位)吸纳就业政策
登记失业人员去到企业(单位)就业,企业(单位)可享受以工代训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
01
以工代训补贴
人员范围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包括已做失业登记的人员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政策规定
中小微企业吸纳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照每人每月500元标准,给与企业以工代训补贴,最长不超过3个月,受理期限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经办流程
符合条件的本市企业向区人社局提出以工代训补贴申请,提供补贴申请表、职工花名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区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按流程将以工代训补贴拨付企业。
02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政策规定
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到正常生产经营1年以上的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的,按照每吸纳1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实施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经办流程
具备申报条件的企业,填写《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一次性就业补贴申报表》,并提供工资发放凭证,向经营地所在区人社局提出申请;区人社局及时审核企业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区人社局于次月前1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
03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政策规定
当年新招用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等符合规定条件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本市进行市场主体登记、无拖欠职工工资和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属于《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申请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2年,贷款利率不超过LPR+50个基点,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贴息。
经办流程
申请区级部门经办的,借款人可向经营地所在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申请市级部门经办的,借款人可向承办市级创业担保贷款业务的经办银行提出申请。
PART.
三
支持技能提升政策
登记失业人员可参加就业见习,并按规定享受见习生活费补贴。登记失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可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
1
提供就业见习
人员范围
登记失业且具有本市户籍的16至24岁失业青年,可以申请参加就业见习。
经办流程
2.就业见习报名。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可以到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名,或直接到就业见习基地报名。
3.签订就业见习协议。就业见习基地招用见习人员应签订《就业见习协议》,明确见习岗位、见习期限、见习生活费、见习地点、月度出勤计划和双方权利义务等内容。就业见习基地应在《就业见习协议》签订后按照协议约定安排见习人员上岗见习,并在7日内将协议送所在区人社局备案。
补贴标准
就业见习人员享有就业见习基地提供的必要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可按月获得见习生活费,标准不低于见习生活费补贴标准;就业见习期间由就业见习基地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不低于每人每月10元。
1.生活费补贴:按照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补贴。
2.带教费补贴: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3.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补贴:按照每人每月1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4.见习留用奖励:对留用本单位见习满3个月的见习人员,在见习结束后30日内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的,按照每留用1人3000元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基地留用奖励。政策实施期限为2020年8月27日至2023年8月26日。
02
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补贴标准
1.培训费补贴。根据《市场紧缺职业需求程度及补贴标准目录》所列职业的补贴标准,对于参加技师、高级技师等级培训的,给予补贴标准100%的补贴;参加高级工及以下等级培训的,按照非常紧缺、紧缺、一般紧缺程度,分别给予补贴标准100%、90%和80%的培训费补贴。
2.鉴定费补贴。根据不同职业技能鉴定的复杂程度,鉴定职业分为A、B、C三类,最高640元,最低210元。
经办流程
来源:天津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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