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消协组织2023年咨询投诉受理情况分析

2023年,全市消协组织落实“提振消费信心”年主题要求,针对消费者的“急难愁盼”投诉问题,综合运用调查、约谈、投诉信息公示等手段,依法受理调解消费投诉。根据“全国消费者协会投诉与咨询信息系统”统计,共受理调解消费者投诉1610件,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72.9万余元,接待消费者咨询8713件次。

一、基本情况

(一)商品和服务按投诉性质分析

2023年度受理的投诉中,按投诉性质划分,除去占比34%的“其他”问题,消费者对质量问题投诉位居首位,共518件,占到投诉总量的32%。其次是售后服务195件,占比12%。排在第三位的是合同投诉,158件,占比10%。投诉性质情况如图1所示。

天津市消协组织2023年咨询投诉受理情况分析

图1投诉性质比例图

与2022年度比较(如表1所示),质量、售后服务、合同等三类消费者投诉,受理案件数量、占全部投诉比重均有所增加。投诉性质分类对比情况如表1所示。

表1:投诉问题性质分类情况对比表
投诉性质 2023年数量(件) 占总量比重(%) 2022年数量(件) 占总量比重(%)
质量 518 32.17% 457 25.85%
售后服务 195 12.11% 160 9.05%
合同 158 9.81% 142 8.03%

(二)商品和服务按投诉类型分析

2023年商品和服务投诉中,除去13%的“其他商品和服务”类型,食品类投诉280件,占全年投诉比重17%,位居第一位;其次是家用电子电器、生活社会服务类、交通工具类、服装鞋帽类的投诉。投诉类型情况如图2所示。

天津市消协组织2023年咨询投诉受理情况分析

图2投诉类型比例图

与2022年相比,食品类投诉数量有所上升,取代交通工具类投诉,数量占比排在第一位。交通工具类由2022年第一名降落至第四名,数量及占比均有所下降。家用电子电器类、生活社会服务类、服装鞋帽类投诉数量仍然在前五名之列。投诉类型分类对比情况如表2所示。

表2:投诉问题类型情况变化表
投诉类型 2023年数量(件) 占总量比(%) 2022年数量(件) 占总量比(%)
食品类 280 17.39% 206 11.62%
家用电子电器类 180 11.18% 133 7.50%
生活、社会服务类 174 10.81% 163 9.19%
交通工具类 163 10.12% 232 13.09%
服装鞋帽类 143 8.88% 154 8.69%

(三)消费者咨询情况分析

咨询项目 数量(件) 百分比 排序序
生活、社会服务类 1113 12.77% 1
服装鞋帽类 976 11.20% 2
食品类 712 8.17% 3
家用电子电器类 547 6.28% 4
销售服务 483 5.54% 5
交通工具类 374 4.29% 6
首饰及文体用品类 345 3.96% 7
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类 325 3.73% 8
日用商品类 313 3.59% 9
教育培训服务 296 3.40% 10

2023年录入“全国消费者协会投诉与咨询信息系统”的消费者咨询8713件,涉及全部27大类型。与2022年相比较,录入的总体咨询数量有所上升。除去“其他商品和服务”的咨询来电,生活社会服务类、服装鞋帽类、食品类、家用电子电器类、销售服务的咨询量位居年度咨询数量前五位。其中,包括餐饮服务、住宿服务、美容美发服务、洗涤染色服务、中介服务、保养和修理服务、家政服务等在内的生活、社会服务类的消费者咨询最多,达1113件,占比12.77%。

二、投诉热点分析

(一)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涉及面广。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主要涉及手机通讯类产品、电视机等视听类产品、冰箱热水器抽油烟机等厨房类电器产品、空调、洗衣机、计算机等产品,与消费者生活密切相关。消费者投诉问题主要包括,一是安装维修服务不到位,安装不规范、不按规定填写维修记录、收费项目未明示、消费者遭遇“山寨”维修等。二是网购家电商品送货上门后,商家以被消费者开机激活使用、包装已拆等理由设置退货退款障碍,不履行销售约定。

例如:消费者张女士今年7月投诉称,她从“前川”公司购买“日立”牌中央空调。在日立中央空调安装过程中,张女士发现施工人员没有进行充氮焊接,认为不符合安装流程要求。投诉到日立公司。公司售后现场核查后,承认该中央空调施工安装不符合日立公司安装规范。张女士要求对已安装的中央空调设施予以拆卸,更换全新管件,按照日立公司标准规范重新安装,与“前川”公司、日立公司协商无果,投诉到市消协,诉求退货或重新安装。经市消协多次调解,最终对张女士所购空调进行了重新安装。

又如:消费者吴女士于2023年11月通过网购平台购买天津盛金永逸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iPhone15pro 手机一部。吴女士签收第二天发现镜头下有小划痕立即反馈至客服,后又发现语音输入无法识别,来电提示经常失灵,经营者以该苹果手机已激活为由拒绝退换货,手机售后问题需要消费者自行联系苹果公司售后。经武清区消费者协会调查调解,苹果手机官方表示手机激活不影响后续退换货的处理,经营者给予消费者退货处理,消费者表示满意。

(二)预付式消费投诉多发。生活社会服务类投诉问题主要是预付式消费争议,“先缴费后消费”的预付式消费渗透到健身、餐饮、美容美发等诸多生活消费应用场景,个案及群体性消费投诉多发。消费者投诉的主要问题有:一是经营者发生闭店、转让、变更经营场所时,对债权债务不作妥善处理,对消费者的维权诉求置之不理;二是经营者与消费者签订合同时,设置不得退卡或退卡收取高额违约金等格式条款,一旦发生消费争议,消费者退卡退费难;三是服务质量与合同约定承诺不符。

例如:消费者曹先生在北辰区嘿嘿水果店办理了购物会员卡,充值1000元后只消费一次。2023年元旦后发现该店停业,无法联系经营者,2023年1月10日投诉到北辰区消费者协会。北辰区消协经过与市场监管、属地街道等有关部门沟通,联系到经营者了解情况。经营者称因经营不善确实已经停业,退卡退费等事宜张贴于经营场所门口,可能没有贴牢导致曹先生无法联系。经调解,经营者扣除赠送金额后退还余额,曹先生表示认可。

又如:消费者李女士于2021年在滨海新区汉沽一商友谊广场廊桥渔梦餐厅办理会员卡,当时充值600元,消费后卡内余额250元尚未使用,后来发现商家停止经营。经营者称租赁合同到期不再经营,已在微信群内发布公告,要求消费者在指定日期前办理退费,否则逾期不退。李女士不认可经营者做法,投诉到滨海新区消协汉沽所分会。经多次调解,经营者退还卡内余额。

(三)交通工具类投诉质量是热点。交通工具类包括家用汽车、二手汽车、汽车零部件、自行车等内容。主要问题一是产品质量问题,新购汽车逆变器故障、外观色差,自行车脚踏板连接质量不过关等。二是售后服务问题,经营者不予维修或拒绝承担“三包”责任。三是实际交付二手汽车与合同约定不符,如汽车款型不准确引发投诉。

例如:消费者秦先生2018年购买的别克君越车,混合动力系统的逆变器出现质量问题,故障灯长亮,质保期为8年16万公里,2023年11月投诉天津鑫茂天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别克4S店)不给提供维修服务,诉求免费维修,如果维修时长过久,按照法律提供代步车或者交通费。“鑫茂天”别克4S店确认是逆变器部件故障,但以经营问题拒绝提供“三包”服务,如果坚持在本店维修需要等待2个月以上。经西青区消费者协会调解,鑫茂天别克4S店同意提供免费维修服务,消费者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又如:消费者邹女士从天津市捷纳特自行车有限公司购买自行车一辆。开始骑行过程中就发现有轻微异响,一个月内又出现突然掉链条、骑行换档不顺、脚蹬处塑料圆盘脱落等问题,认为有质量问题诉求退货退款。经营者认为消费者没有调节好档位。武清区消费者协会查验相关证据,经过调解,经营者同意退货退款,消费者满意。

(四)教培服务投诉退费是难点。消费者投诉涉及学科类、兴趣类教育培训,主要问题,一是教育培训机构停业闭店,经营者失联,消费者追讨费用难。二是合同条款模糊、退费承诺不履行,退费规则不公平。三是在线教育培训服务课程师资“缩水”,有的仅提供讲课视频作为授课资料引发投诉。

例如:消费者刘女士2021年11月给孩子报名了动因体育的篮球课,根据合同约定可以退费。刘女士申请退费后与动因体育核对的退费金额是5400多元,动因体育APP显示2023年1月16日受理,但直至3月仍处于退费审核中。经市消协调解,动因体育承诺5月份退费,至6月刘女士仍未收到退费。市消协与动因体育沟通得到答复为由总公司统一退费,直至9月企业才反馈已退费。

三、消费提示

(一)主动学习相关商品服务和消费维权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消费者应当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务的知识和使用技能,正确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消费者可登录中国消费者协会网站,或关注“中国消费者报”、“天津市消协”等消费维权领域权威公众号,关注主流媒体相关报道,学习提升消费维权相关知识,科学选购商品和服务,依法依规合理合情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二)购买商品或服务要充分研读合同条款,重视售后服务规定。消费者要了解商品的性能、使用方法、安全性能、辨别优劣等知识,特别是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自己有重大利害关系内容。产生售后服务需求,要首选品牌方服务渠道。

(三)保存消费记录和证据,产生争议及时投诉。消费者要保存好消费的交易凭证等相关证据,线上消费要保留好线上订单、与商家聊天记录等。与经营者产生消费争议协商不成,要及时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或向相关行政部门投诉,或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天津市消费者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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