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和平区:适龄儿童户籍为“空挂户口”如何安排入学?

《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张**”留言:我原来的户口和房子都和平区烟台道31号。由于拆迁改造,当时也没有能力回迁,后来房子让我父亲卖了(我父母离异)。现在我孩子的户口也随我落在和平区烟台道。请问:在没有房子的情况下,我家孩子可以在和平区上小学吗?

和平区政府回复:按照《天津市和平区小学招生入学指南》,适龄儿童户籍为拆迁空挂户口、卖房空挂户口、集体户口等情况,无法提供本区合法固定居所证明的,需将户口迁至适龄儿童父母、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在津房产所在地入学。若适龄儿童父母、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在津均无房产,需提供房管部门开具的父母、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天津市无房证明’,核实后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如需进一步咨询,请拨打和平区教育局咨询电话:27123959;和平区教育局小学教育科电话:27121337。(津云新闻记者 刘影)

作者:和平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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