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开展2021年度App网络安全专项治理

为进一步治理App网络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乱象,常态化开展App安全管理工作,自4月起,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委、市通信管理局联合开展App网络安全专项治理,为期1年。  

专项治理依据《网络安全法》《天津市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天津市数据安全管理办法(暂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有关国家、行业和地方技术标准,将重点围绕本市的法人、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建设、运营、管理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和应用商店,开展App信息备案、安全自查、举报受理、安全评估、现场检查、执法司法等治理工作。其中,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包括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App、小程序、公众号、网页工具等。  

为了保证专项治理工作成效,多部门将联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包括信息备案机制,即App运营者通过“天津市数据安全监督管理平台”在线填报主体信息、个人信息收集和使用规则、收集的目的、方式、范围、类型,数据共享交换以及向境外提供等情况;联合执法机制,即市、区两级网信、公安等部门加强协调联动,对App备案信息进行“联审联备”,对重点运营者开展联合检查,深入推进部门间备案数据共享、检查信息互认,尽量避免重复备案、重复评估、重复检查、重复处罚,切实为基层减负、为企业减负。  

此次专项治理突出联合评价的工作方式,通过组织开展安全自查、举报受理、评估检测、现场检查、安全认证等工作,多部门综合评价App运营者网络安全能力。一方面对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网络安全保护能力水平高的,大力宣传报道,对通过个人信息安全认证的,协调搜索引擎、应用商店等优先推荐。另一方面对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相关部门视情节由轻到重采取“三步式”执法,行业协会采取相应的行业自律措施,检察机关开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既确保“罚责相当”,也保障企业合法权益。通过“联合惩戒”的方式,提高App运营者违法违规成本,降低社会管理成本。  

市委网信办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从App安全治理“小切口”入手,统筹联动、综合施策,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网络安全治理体系,为全国性开展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工作打造“天津样板”,贡献“天津智慧”。

来源: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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