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务院部署要求,2020年市财政局累计安排老旧小区改造资金33168万元,其中:中央预算专项资金18168万元、中央基建投资资金10000万元、市级奖补资金5000万元。为进一步落实资金使用成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健全绩效评价机制,更好完成工作任务,市财政局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印发《天津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实施细则》,并于2021年初组织东丽、北辰、武清、宝坻、蓟州、宁河、滨海新区等7个区按照《实施细则》要求,对本区2020年度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完成情况、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居民满意度等多项内容开展自评。经梳理汇总,市财政局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于2月28日形成《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报送2020年度天津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绩效评价的报告》报送财政部天津监管局,由该局对我市老旧小区改造情况进一步考核并评分。
3月15日至16日,市财政局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陪同财政部天津监管局分别赴北辰、滨海新区、宝坻区现场考察老旧小区改造成果。经市区两级各部门共同努力,财政部天津监管局在报请财政部的《关于2020 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审核情况的报告》中对我市2020年度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评分为92分,属于优秀级次。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结合此次扣分项,加强管理,查漏补缺,补足短板,协同各区共同做好2021年度老旧小区改造的各项工作,以更好服务我市居民,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与获得感。
来源:天津政务网
本文为转载,不代表微天津立场,仅供读者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