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深化改革 推出38项举措 优化营商环境

日前,天津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以党史学习教育引领助推营商环境优化,推出七大方面38项深化改革举措。

据了解,这些举措主要包括:创造更为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推动出台《天津市商事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在自贸试验区探索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深化工业产品许可告知承诺制度改革,完善企业开办可视化监控系统,拓宽智慧审批应用场景,实现更多市场主体登记的智能审批服务;争创高位引领的质量技术供给环境,建设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天津市计量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制定实施《天津市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激发创新活力的工作措施》,充分依托“津城”“滨城”两个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大力培育高价值专利,指导滨海新区和东丽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城市建设;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设立天津自贸试验区公平竞争审查办公室,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深化市场监管法规、规章立改废释,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强化“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人人都是招商主体,处处都是招商环境,事事都是招商形象”理念,完善招商引资工作机制,强化窗口前沿和科研院所的支撑作用;建立市场主体行政处罚公示期管理制度,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建设全市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出台《天津市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实施办法》,开展企业守诺情况检查,加强企业活跃度分析,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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