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21年首批963条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近日,天津市公安交管部门公布了2021年首批严重交通违法明细,涉及900余辆车的963条严重违法行为。

在此次公开公示的严重交通违法记录中,小型车辆、个人所有车辆违法占比较为突出,涉及小型汽车的违法记录793条(占比82%),其他车辆类型违法记录170条占比18%。此外,个人名下车辆的违法记录达710条,占比74%。

从违法行为类别来看,“醉酒后驾驶机动车”537条,“无证驾驶”126条,“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91条,“肇事逃逸”57条,“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37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60条,“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19条,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18条,“超速50%以上”10条,“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4条,“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行驶证”2条,“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1条,“驾驶拼装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1条。

公安交管部门表示,严重交通违法或将影响信用等级。交警在公开公示的严重交通违法信息的同时,一并向“信用中国网”进行推送,为金融机构、保险公司、社会信用机构等单位评估当事人市场准许入、融资授信、确定保险费率、评定纳税信用级别、调整信用等级或评分时提供参考。

来源:天津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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