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失业保险等政策调整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日前,天津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工作”“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学历提升补贴和职称提升补贴”等政策文件已于2020年12月31日到期,为做好援企稳岗政策衔接和后续工作,部分政策将进行相应调整。

从2021年起,继续教育培训补贴、稳岗补贴、职称提升补贴和学历提升补贴暂停执行。其中,继续教育培训补贴、稳岗补贴,从2021年起不再受理申请。对于2020年1月1日(含)至12月31日(含)取得的职称证书、学历证书,符合规定的申请条件,仍在12个月申报期内的,可继续申请职称提升补贴、学历提升补贴。

延续执行的政策方面,大龄职工稳定劳动关系社保补贴政策,延续执行至2021年12月31日。

此外,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劳务派遣企业、劳务外包企业,仍未申报2019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可于2021年3月31日前继续申报,2021年4月1日起不再受理,申报条件、要件、渠道与其他行业企业一致,返还比例为50%。(作者: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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