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消协发布“双11”消费提示

天津市消协发布“双11”消费提示

一年一度的“双11”,今年提前了。为了让消费者在买买买的同时也留意别“踩坑”,11月6日,天津市消费者协会发布了“双11”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在释放消费热情同时,也要注意合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提示一】弄清规则切勿盲目

面对商家各式各样的“满减”“优惠”“补贴”“秒杀”“半价”等活动,消费者最好提前详细了解相关活动规则,向客服询问清楚订单提交和支付货款的时间,对于不明确的优惠活动,切勿盲目下单。

【提示二】谨慎选择直播带货

直播带货已成为当下最流行的消费新兴模式。消费者通过直播购物前,要选择证照齐全有健全保障体系的电商,下单时应注意甄别了解商品的来源、功能、质量及售后等信息,不要被商家的各种促销活动冲昏头脑,要从自身需求考虑谨慎购买。

【提示三】理性购物避免浪费

购物前,消费者最好清点一下自己的“库存”,是否还有以往的“战利品”尚未使用。看看自己需要什么,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冷静参与、防范套路、避免囤货、理性购买,避免冲动消费,抵制浪费行为。

【提示四】保护信息安全交易

购物过程中,消费者应尽量采用具有安全功能的浏览器,并保护好个人信息,不要轻易泄露;选择资质齐全自己熟悉的第三方购物平台进行交易,千万不能登录陌生网站或者点击不明链接进行交易,更不要随意添加陌生人的微信、QQ等进行私下交易。

【提示五】妥善保留消费凭证

购物过程中消费者要有存证意识,要妥善保留交易记录,以及商品宣传广告、优惠活动细则、聊天记录、交易订单、快递信息、购物发票等相关网络购物凭证,一旦发生消费争议可作为维权依据。

来源:天津日报

审核:王韶云

编发:王 安

素材整理:许晓伟、施娇娇

本文为转载,不代表微天津立场,仅供读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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