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这些集体和个人,记大功!
11月4日,天津政务网发布《市人社局关于给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集体)脱贫攻坚记大功奖励的决定》。决定中提到,为奖励先进、鼓舞士气,激励全市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担当奉献、奋发作为,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在全市事业单位集中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工作的通知》,经各区、各市属委办局、集团公司自下而上推荐、专项奖励评审委员会严格评选审议,市人社局决定,给予天津市实验中学滨海学校等4个集体、吴培东等7人记大功奖励。决定全文如下:
市人社局关于给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集体)
脱贫攻坚记大功奖励的决定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集团公司)组织人事(人力资源)部门,有关单位:
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召开以来,全市事业单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扎实开展脱贫攻坚扶助各项工作,涌现出一批勇挑重担、无私奉献、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奖励先进、鼓舞士气,激励全市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担当奉献、奋发作为,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在全市事业单位集中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122号),经各区、各市属委办局、集团公司自下而上推荐、专项奖励评审委员会严格评选审议,市人社局决定,给予天津市实验中学滨海学校等4个集体、吴培东等7人记大功奖励。希望受到奖励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和示范引领作用,在支援对口帮扶地区乡村振兴建设工作中再创佳绩、再立新功。
全市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学习他们脚踏实地、干事创业的务实作风,学习他们冲锋在前、攻坚克难的拼搏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围绕目标、聚焦精准,砥砺奋进、合力攻坚,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全力推进乡村振兴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获得奖励的集体和个人有哪些呢?
名单来啦
天津市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
记大功个人(集体)名单
个人记大功
1.吴培东 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院长、副主任技师
2.邢纪钢 天津市第二十一中学副校长、高级教师
3.陈向舟 天津市西青区大寺中学一级教师
4.张 健 天津市北辰区中医医院主治医师
5.周利萍 天津市武清区杨村第五中学一级教师
6.蒙德光 天津市蓟州区杨津庄镇半壁店中心小学高级教师
7.王 强 天津市胸科医院先心病科主任、主任医师
集体记大功
1.天津市实验中学滨海学校
2.天津师范大学
3.天津市农业科学院
4.天津市西青区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组
来源:天津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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