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天津市医保局获悉,本市已于11月1日起正式执行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中选结果,患者购买相关药品费用出现不同程度下降,进一步享受改革红利。
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呈现三个特点。一是中选药品品种多。本次集采中选药品共有55个,超过第一批和第二批总和,可供本市患者使用的中选药品总计达到108个。二是降价幅度超过50%。本次集采中选药品价格平均下降53%,最高降幅达到95%。三是治疗领域广。本次集采中选药品治疗领域涉及糖尿病、高血压、心血管、抗感染、肿瘤等疾病,相关疾病患者将进一步受益。
天津市参加第三批国家集采的单位为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军队医疗机构和自愿参与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政策实施后,患者可以在上述医药机构购买中选药品。(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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