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免检范围
是在实行6年以内的6座以下非营运小微型客车免检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免检范围,将6年以内的7-9座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纳入免检范围。扩大机动车免检范围适用车型包括非营运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非营运大型轿车,但其中面包车不属于免检车型。对于车辆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或者非法改装被依法处罚的,也不适用该措施,仍应按原规定周期检验。自车辆出厂之日起,超过4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6年内仍按原规定上线检验。
优化检验周期
是对超过6年不满10年的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检验周期由每年检验1次放宽至每两年检验1次。对10年以上的非营运小微型客车,仍然按照原规定的检验周期执行,即10-15年的,每年检验一次,15年以上的,每半年检验一次。
非营运小微型客车检验周期表(10年以内)
备注:对在用车第7年已按规定检验的,第8年免检,第9年、第10年需正常参加检验;对在用车第9年已按规定检验的,不享受免检政策,第10年需正常参加检验。
特别注意
该措施于2020年11月20日开始执行,届时广大车主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查询自己车辆的检验有效日期,按规定及时办理车辆检验、按规定申领检验标志。对改革后车辆实际检验日期与行驶证签注不一致的,交警在日常执法和事故责任认定时,以信息系统记录为准。
来源:平安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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