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期限:2023年12月19日16时

依据现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和缓缴补缴政策,超过本年度末月缴费期的将无法补缴2022年度、2023年度未缴费月份的社会保险费。为保障您的社会保险权益,请您于2023年12月19日16时前,完成2022年度及2023年度个人缴费。
温馨提示:如果您首次在天津参保或为单位缴费人员,需向就近的街镇党群服务中心或各社险分中心申请后,再通过税务部门缴费渠道申报缴费。
详情请咨询各社保分中心或关注天津社会保险官方公众号。
来源:南开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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