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助力“十项行动”,日前,市政务服务办组织市级有关部门梳理公布了《天津市“四免”改革事项清单》,其中:适用“材料免提交”的政务服务事项106项,适用“表单免填写”的政务服务事项58项,适用“免手写签名”的政务服务事项87项,适用“免实物印章”的政务服务事项73项。通过持续创新改革举措,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深化数据共享服务,打破部门间数据壁垒,进一步推动实现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原则上免提交、政府部门形成的业务表单数据原则上免填写、可用电子印章的免用实物印章、可用电子签名的免用手写签名,让企业群众办事更快捷、更方便,为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注入新的改革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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