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关于征集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
创业大赛揭榜领题赛项目需求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32号)和《市人社局关于征集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揭榜领题赛项目需求的通知》(津人社局函〔2023〕26号)有关要求,为做好揭榜领题赛项目需求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需求张榜单位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信用记录良好。
(三)能够保障张榜项目实施的资金投入,提供项目研发实施的支持和配套条件,在项目完成后能够率先在本单位推动应用。
(四)与揭榜人员/团队成功对接后应依法签订合作协议,兑现揭榜领题项目承诺奖金。
二、项目需求条件
(一)重点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与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海洋开发与应用、其他行业等领域“卡脖子”前沿技术、关键核心(共性)技术、关键零部件、材料及工艺的技术瓶颈和关键难题。
(二)单个项目需求投入总额应不低于100万元。
(三)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四)项目须明确指标参数、资金投入、时限要求、产权归属及其他应向参赛应征方提出的条件要求。
三、推荐工作要求
(一)请高新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张榜需求征集。
(二)各张榜单位根据本单位科研实际做好项目遴选,于5月15日至26日登录中国博士后网(www.chinapostdoctor.org.cn)进入“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报名平台,选择“揭榜领题赛”组别,填报相关信息。
(三)于5月24日(星期三)前将《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揭榜领题项目需求表》(附件1)和《申报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项目需求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高新区人社局,电子版发送指定政务邮箱。
(四)市人社局将根据各单位张榜需求申报情况,择优向全国大赛推荐可供博士后挑战的揭榜需求,并邀请最终入选单位负责人赴山东参加全国大赛总决赛现场活动。对最终入选单位,市人社局在博士后人才引育工作中给予重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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