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孙旭”留言:本市对年满18周岁、无生活来源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本市相关规定条件的“孤儿在校大学生”,是否有相关的社会救助政策?若有相关政策,且符合相关政策,可享受哪种社会救助和生活保障待遇?如何申请,申请流程以及审核批复周期一般多久?
天津市民政局回复: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要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也可委托村(居)民委员会代为提交申请。经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后符合救助标准的可纳入救助范围,申请家庭在申请低保和低收入家庭救助时,可按照津民发﹝2020﹞2号文件关于完善分类救助有关政策的通知制定的项目标准抵扣家庭收入。其中父母双方均符合死亡、失联、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情形之一的28周岁(含)以上全日制在校学生(不含研究生、博士生)享受低保待遇时,增发1560元。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除按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外,还能享受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以及物价补贴、电量减免、供暖补贴、年终一次性补贴和过节费等专项救助和补贴。
来源:天津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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