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头盔占八成

 天津: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头盔占八成

从公安交管部门了解到,天津市第三季度涉及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交通事故死亡同比上升53.66%,其中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头盔的占八成。公安交管部门提示广大市民,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时,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确保自身安全。

据了解,在今年第三季度涉及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死亡交通事故中,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头盔的占82.54%。60岁以上老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引发死亡交通事故的,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20%。 公安交管部门表示,下一步将在环城、滨海和新五区进一步强化对电动车未佩戴头行为的管控力度,针对事故多发地区警力较少,易出现管控不到位的特点,加大宣传力度,通过进村入户、喇叭广播和播放宣传片等方式增强市民交通安全出行意识,确保市民出行平安。(何会文 焦轩 李书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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