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直接关系到入住老年人的切身利益,如何推动养老机构的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让老人更放心、更安心、更称心?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从即日起至19日,对于加强养老机构备案管理和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您若是有好的建议可以发至电子邮箱guozhsheng@tj.gov.cn。
《征求意见稿》从加强备案管理、信息公开、违规线索处置和完善综合监管体系四个方面为养老机构拧紧安全“阀”,绷紧责任“弦”。
在加强养老机构备案管理方面,对申请备案的养老机构,各区民政局要指导机构认真填写备案书和承诺书。对已经登记备案的,按照法规规定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检查,严格核实备案信息。对已登记未备案或未登记未备案收养老年人的养老机构,一经发现立即约谈主要负责人,引导和督促其登记备案。当事人拒绝登记备案的,及时依法依规处置。
在加强养老机构信息公开方面,各区民政局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途径,主动公开本行政区域内经过登记、备案的养老机构名单。要督促养老机构每年至少1次主动向社会公开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服务人员等信息,及时公开养老机构接受捐赠、受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通过信息公开的方式加强监管,促进养老机构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在加强养老机构违规线索处置方面,各区民政局要推进养老领域执法队伍建设,对通过信访、举报投诉、媒体报道、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养老机构违规问题,依法及时立案查处。要牵头建立养老机构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对投诉举报多、安全隐患大、有失信行为和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的养老机构,增加抽查频次,加大查处力度。同时,要拓宽养老机构监督渠道,主动公开民政部门养老机构举报投诉热线,推动养老机构内部建立“开通一条热线、设置一个信箱、指定一个专员(设立一个部门)”的投诉建议受理机制,促进问题、矛盾和纠纷即发现、即解决。
在完善养老机构综合监管体系方面,建立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和养老机构联合巡查制度。将严重违法失信的养老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实施信用约束、联合惩戒等措施。建立健全综合监管结果与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审、政府补助、优惠政策等挂钩的机制,确保综合监管效果。(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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