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个区的转学规定公布!速看!

依据《天津市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和《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结合滨海新区实际,制定《2020-2021第二学期滨海新区小学生转学规定》。

一、转学条件

学生在学期间不得随意转学,本区户籍学生确因户籍和合法固定居所变更等情况需要转学的,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二、转学申请及办理手续时间

本区户籍有转学需求的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2020年12月21日—25日下午3:30—4:30到转入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由学校核查居民户口本、产权证。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学校填写《拟转入学生信息登记表》《拟转出学生信息登记表》《拟转入转出汇总表》,于2021年1月5日将电子版上报教体局小学教育室,转学纸介材料按规定时间现场核查,待审核通过后准许转学,并于开学前、后一周办理相关手续;对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准确告知原因。任何学校不得接收不符合转学手续的学生。任何学校不得转出未完全履行转学手续学生。

三、本学期无空余学位学校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中的第七条“政府保障程度评估通过以下15项指标,第四项指标——所有小学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不超过2500人;第五项指标——小学所有班级学生数不超过45人”的规定,滨海新区以下学校将无法接收转入学生。

小学超过2000人的学校

1. 塘沽远洋城小学

2. 汉沽中心小学

3. 大港二小

九年一贯制学校超过2500人的学校

1. 育才学校

2. 塘沽云山道学校

严重超轨制运行的学校

1. 塘沽博才小学

2.汉沽盐场小学

3.大港福源小学

班容超过45人的学校年级(含45人)

1.塘沽区域

新港一小2019级、2018级、2017级;新港二小2020级、2018级、2017级;新港四小2018级;朝阳小学2020级、2019级、2018级、2017级、2015级;紫云小学2018级、2016级、2015级;一中心小学、上海道小学、向阳一小2019级至2015级;草场街小学、二中心小学2019级至2016级;浙江路小学2019级;实验学校2019级、2018级;宁波里小学2019级;三中心小学2018级、2015级;向阳三小2017级;广州道小学2018级至2015级;桂林路小学2018级、2017级、2016级;徐州道小学2018级;岷江里小学2018级;工农村小学2015级;未来学校2020级、2019级、2018级、2016级;贻成小学2018级;福州道小学2019级、2016级;南益小学2019级;新北一小2017级;欣嘉园一小2020级、2018级、2016级、2015级;胡家园小学2016级;胡家园学校2018级、2017级、2015级;天津师范大学附属小学2018级;天津师范大学附属学校2019级至2015级;渤油二小2015级;北塘一小2016级。

2.汉沽区域

中心小学、体育场小学2019级至2015级;河西一小2020级至2018级。

3.大港区域

大港一小2019级;大港三小2019级、2018级、2015级;大港实验小学2020级、2018级;大港英语实验小学2020级;大港十二小2019级、2018级、2016级;大港六小2015级;东城小学2016级;大港四小2019级;窦庄子小学2018级;大港沙井子学校2019级。

4.海滨区域

同盛学校2020级、2019级、2016级。

四、转学安置办法

1.本区户籍学生申请转入学校没有空余学位,如果家长同意统筹安置,学校可受理学生转学申请;2.申请转入学校有空余学位,当转学人数超过学校可供给学位时,教体局小学教育室将进行统筹安置。

五、学籍办理

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办理转学具体流程如下:

(一)对于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发起办理转学手续并核办;

(二)转入学校所属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三)转出学校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四)转出学校所属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五)转入学校获得转出学校及双方所属学籍主管部门三方核准同意后,通知学生于正式开学前办理报到注册。

(本规定由滨海新区教体局小学教育室负责解释)

新闻多看点

滨海新区2020-2021学年度

第二学期初中转学工作提示

各位家长:

近年来,随着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程度不断提高,大量海河英才、积分落户人员、外来务工人员选择到滨海新区工作生活。2020年,新区初中阶段累计接收转入学生1500余人,部分学校学位趋于饱和。

根据滨海新区教育资源现状,现就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初中转学工作做如下提示:

一、塘沽一中、塘沽二中、塘沽五中、塘沽六中、塘沽十四中、塘沽新港中学、塘沽育才学校、实验中学滨海学校各年级,塘沽十一中八年级、塘沽七中八年级、大港二中八年级、大港十中八年级(2019级),不接收转入。

二、如上述相关片区家长坚持要求本学期转入,我局将协调全区公办学校剩余学位资源予以接收,望各位家长周知。具体登记片区请参见近期(预计12月中旬)发布的《滨海新区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转学登记通知(初中)》。

三、依据《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细则》,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将统筹安排在我区公办学校就读。

津南区2020-2021学年

春季学期初中阶段转学工作安排

按照天津市初中学籍管理规定及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现就津南区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初中阶段转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转学登记时间

2020年12月1日-2020年12月30日

二、办理流程

1、微信搜索 “津南区初中转学平台”公众号并关注(如下所示)

2、在下方功能栏选择“转学登记”,使用监护人手机注册登录

3、阅读《招生简章》,按照简章要求填写信息

4、线上信息审核确认

5、线下审核,签字确认(时间待定,后期将统一微信公众号消息通知,请留意公众号消息)

6、分配学校、学校通知报到

三、转学对象

本次办理转学登记办理范围为符合我区转学条件的外省、外区七年级、八年级在校生,学籍状态为休学、离校等异常状态的学生不可转学。

四、转学所需上传材料(照片模板请参照公众号说明,并严格按照附件所示格式上传)

1、具备津南区常住户口学生

户口本首页、监护人本人页、学生本人页照片

房产证照片

2、具备津南区蓝印户籍学生

户口本首页、监护人本人页、学生本人页照片

房产证照片

城市建设费发票照片

3、外地户籍随迁子女

津南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正、反面照片

外地户口首页、监护人页及学生本人页照片(需为同一户口本)

津南区住房证明:津南区房产证基本信息页或津南区房屋租赁证明。(如承租人或房主与居住证持有人不一致,则还需上传关系证明如结婚证等)。

津南区务工证明:提供以下两种材料中的一种即可:

A居住证持有人的劳动合同:仅上传基本信息页和盖章页(基本信息页须包括姓名、合同单位、合同期限等;盖章页须有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字及本人签字)

B居住证持有人的津南区营业执照

津南区社保缴费证明

提示:居住证、务工证明及社保缴费证明需为同一监护人。

五、注意事项

1、转学登记均应为监护人本人申请并操作,注册手机需为监护人手机,严禁他人代登记,如有违规,一经查实,将取消该学生本次登记资格。

2、登记信息及上传资料务必真实、准确,后期区教育局将统一组织证件核验,如出现登记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材料弄虚作假问题,将取消学生本次转学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家长和学生自行承担。

3、转学平台登记信息并完成核验的学生视为监护人同意转学,将由区教育局统筹就近安置,安置学校后无故未报到的学生,视为已完成分配,后期将不再接受该学生初中阶段的转学登记。

4、新学期教材数目已依据上学期学籍在籍人数完成预定,部分转入学生可能存在无法配齐教材的情况,需与转出及转入学校做好沟通自备教材。

5、请家长及学生严格遵守我区及学校的疫情防控安排,配合做好防疫工作。

2020年蓟州区户籍

外省市高中学生寒假转入工作安排

一、适用范围

拥有蓟州区常住户口,在全国学籍系统中建有普通高中学籍的高一、高二学生。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 报名登记

申请外省转入学生必须在《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上进行信息登记,确保信息准确,同时提交相关材料原件照片。

信息登记时间:2020年12月1日至15日

所有报名转入的学生必须接受蓟州区教育局资格审查,具备以下情况中任何一项,一律不予报名:

(1)不接受资格审查

(2)不符合资格条件

(3)已参加过蓟州区教育局组织的外省转入安置考试

(4)已参加过天津市中考

2. 手续审核

申请外省转入学生或家长在2020年12月21日至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持相关材料到天津市蓟州区教育局教育科审核报名手续。

三、审核报名手续所需材料

1.从《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上打印出的报名信息登记表

2.天津市蓟州区常住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盖有原学籍校公章的全国学籍系统中打印的学籍表原件。

证件不全或不实者不予办理转学手续。

四、安置办法

1.安置学校:蓟州区所有普通高中学校

报名转入的学生参加蓟州区统一组织的考试,蓟州区教育局根据考试成绩、原学籍校层次、转学意向、等级考试所选学科和我区高中学校学位情况,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2.测试时间及科目:待定

考试时间、考试科目、领取准考证时间等相关事项将在《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另行发布,学生及家长随时关注。

3.考试方式:全区统一考试,统一阅卷。教育科印制考生准考证,考试、阅卷按教育局安排进行。

4. 录取查询。学生及家长可登录《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进行查询。

凡在考试中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的,一经查出,将取消该生在蓟州区的安置资格,后果自负。

5.转学程序:按照天津市教委转学时间及要求,由接收学校通知学生准备转学所需材料,并统一办理转学手续。

6. 蓟州区教育局统一安置后,学生未按规定时间办理转学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安置,不得再次申请转入。

蓟州区教育局教育科

2020年12月1日

来源:滨海发布、天津小升初

本文为转载,不代表微天津立场,仅供读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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