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制剂“清感秋饮” “清感冬饮”已纳入天津医保支付范围

2020年9月28日,天津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组织召开在我市医疗机构推广使用“清感饮”(系列)制剂做好秋冬季疫情防控专题会议。会议指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治过程中,中医药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展现了防病治病的强大优势。

为减轻秋冬季流感、新冠肺炎的叠加风险,天津市卫生健康委于2020年10月14日出台了“清感饮”(系列)制剂推广使用实施方案,决定在我市医疗机构推广使用中药特色院制剂—“清感饮”(系列)制剂,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秋冬疫情。

据了解,“清感饮”(系列)制剂是由张伯礼院士带领天津中医药大学组分中药国家重点实验室科研团队,总结中医药治疗病毒性传染病规律和经验,深入发掘古代经典名方,结合临床实践研制而成的特色中药制剂。“清感饮”(系列)制剂包括“清感春饮”、“清感夏饮”、“清感秋饮”、“清感冬饮”和“清感童饮”。在秋冬季呼吸道传播疾病防控中,以“清感秋饮”、“清感冬饮”、“清感童饮”使用为主。

即日起,我院开始供应“清感秋饮”,该制剂已纳入天津市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广大市民可至我院门诊辨证开取。

清感秋饮

中药制剂“清感秋饮” “清感冬饮”已纳入天津医保支付范围

主要成分:北沙参、桑叶、炒牛蒡子、射干、紫苏叶、菊花等。

功效及适应症:养阴润燥、疏风散热、芳香化湿、清喉利咽。用于风燥袭肺证,症见干咳,少痰,咽干,咽痛,音哑,口鼻干燥,身有微热或不热,或急、慢性咽炎,感冒前后见上述症状者。

服用方法:成人3g/袋,每次1袋,日3次,开水冲泡。

注意事项:避免空腹饮用,畏冷腹泻者不适合使用,服用过程中出现胃肠道不适的建议停用。孕妇、哺乳期妇女忌用。

医保支付

中药制剂“清感秋饮” “清感冬饮”已纳入天津医保支付范围

支付期限:支付日期为每年7月24日—每年11月23日。

支付限定:按照诊疗要求,每位参保患者支付期内最多使用2盒,医保基金和工伤保险基金予以支付。

(来源:天津中医药研究院附院一长征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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